【导语】:现将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相关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告知,希望各位家长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2021唐河县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21〕89号)精神,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及招生工作的和谐有序,帮助您科学合理地安排孩子就学,现提前将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相关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告知,希望各位家长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一、招生对象、原则及招生规模
1.小学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城区初中原则上只能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持2021年春六年级期末考试准考证),不得招收农村小学毕业生。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办法。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根据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到划定的施教学校入学,各中小学校按规定接收施教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新生入学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上每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若房产出租给其他学生作为入学条件,该房主不再享有划片入学的机会。
县教体局和招生学校将对当年入学的起始年级新生实际住房地址、占用学位情况登记备案,建立数据库,作为今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的比对依据,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读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4.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招生计划。严格执行限班数、限人数(原则上每班不准超过55人)、限经费的政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和拨付经费,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2021年秋期起始年级无大班额。同时,按照“非起始年级扩班降低班额”的原则,合理分流学生,确保现有大班额数量再有明显下降,严禁上升,城区平均班额超过55人的学校,原则上学生只允许转出,不允许转入,不得招收乡镇学生。确保2021年秋期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二、招生办法与程序
(一)城区招生
城区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县教体局总协调,主要负责协调县一小、友兰小学招生工作,文峰、泗洲、滨河、兴唐、城郊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1.学生家长携带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划定的学校提交材料、学校初审(8月 10日- 13日)
第一批审验城区常住户口学生(8月10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手续;3.连续3个月(2021年5-7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
第二批审验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8月11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2.连续六个月(2021年2-7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3.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4.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第三批审验在县城经商人员子女(8月12日上午)
县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管中心出具的一年以上的规范租房合同(具备长期居住条件),所租房产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3.工商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4.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5.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6.县外户口的随迁子女需片区派出所出具暂住证。
第四批审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8月12日下午)
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管中心出具的规范的租房合同(具备长期居住条件),所租房产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3.人社局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4.人社局出具的监护人劳动就业单位上交的养老保险证明;5.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6.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第五批审验无正规房产手续的城区住户子女(8月13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原始买卖协议;3.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水电缴费记录凭证户主必须是报名学生法定监护人;4.非城区户口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提供不出正规房产手续的住户若片区学校有学位的就近安排,无学位的由教体局会同乡镇(街道)招生处视其情况由近及远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若城区无空余学位回原籍就读。
第三批和第四批学生家长提交入学材料时,需和所租房产房主一起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房主签订该房产在本周期内不再享有入学机会的告知书。各学校全部审核后,把原件返还家长,复印件每生一袋,由学校存档。
2.职能部门审验材料和学校入户调查(8月16日-25日)
各学校把收交的材料分类整理,分别到相关职能部门审验材料。同时组织教师到学生家中进行入户调查。
各位家长,在提交入学材料时,诚信为本,严禁提交虚假报名材料。县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公安、房产等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若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1.城区户口的适龄学生一律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分配。2.非城区户口的回原籍就读。
3.公示通知(8月26日-28日)
各学校根据职能部门审验和入户调查结果,确定初步录取学生名单,分别报中心学校和教体局审核结束后,分类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同时公布不合格学生名单及原因,进行问题纠错,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根据限定的班额,按照城区常住户口学生、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县城经商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正规房产手续的学生的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证件合格但又未能进入片区学校就读的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由教体局会同乡镇(街道)招生处视其情况就近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乡镇招生
各乡镇中心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划片招生方案。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报县教体局基教一股备案。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控制本乡镇学生到外地学校就读,对申请办理借读证的,要对学生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后方可出具借读证明。
学生报名时,提供的全家户口簿需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挂、空挂无效。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省教育厅下发的一线抗疫人员子女优先。
县一初中东、西校区和县星江中学不提供食宿;城郊乡一初中只提供城郊乡农村学生食宿;县二初中只提供滨河、临港两办事处的偏远农村学生食宿;县三初中只提供东城办事处偏远农村学生食宿;县思源实验学校只提供初中学生食宿;县十九小不提供小学生食宿。
各位家长特别提醒您,只要符合条件的学生我们应招尽招,不可听信不实的传言,徒增多余的压力和焦虑。让我们和您一起为孩子铺垫一片成长的沃土,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地走向未来!
唐河县教体局
咨询、监督电话:68950580、68950590
2021年7月2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区】可获南阳中心城区、下辖各县学区划分,南阳市各教育局联系方式等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