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元宵节西峡县可以燃放烟花,燃放时间为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可以。燃放时间为: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严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下列场所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
(五)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车站(含车站广场)、码头、主次干道、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七)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水源保护地、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
(十一)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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