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即将到期的南阳市居住证需要办理签注,在居住地的派出所即可申请办理,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详细的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审批。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与费用
居住证签注当场办结,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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