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阳购买自住住房初次申请时限应符合一定要求,如购买二手住房初次申请时限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详见全文!
南阳购买自住住房初次申请时限应符合如下要求: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初次申请时限为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
2.购买二手住房:初次申请时限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
3.购买保障性住房:初次申请时限为自取得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初次申请时限为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或取得拆迁安置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
5.购买公有住房:初次申请时限为自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
6.购买拍卖住房:初次申请时限为自取得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
符合如下规定时,应准予提取,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提取审核印章,返还申请材料原件: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信息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个人信息一致;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金额符合要求;
(三)提取申请人、被提取人或提取受委托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业务证明材料已加盖部门印章;
(五)提取受委托人代办的,未超出委托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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