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省、市、县(市、区)、乡镇到异地暂住的人员可办理暂住登记,详见正文。
暂住户口登记
一、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省、市、县(市、区)、乡镇到异地暂住的人员。
二、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二张。
(三)其它有关证明。
三、办理步骤
(一)对手续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由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登记,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二)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当场办理。 在旅馆住宿的,已办理过旅客登记的人员视为暂住户口登记。
(三)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办理暂住证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取南阳市户口迁入迁出、户口变更、户口注销、人才落户、新生儿入口等户口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