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阳市民被判处刑罚可以提取公积金,分监内服刑和监外服刑所需材料有所不同,详见全文!
被判处刑罚提取公积金
1、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存续、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前提下,缴存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办理要件:
被判处刑罚应提供:
①监内服刑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复印件;提取人签押的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一类银行卡;
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监外服刑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文书原件、复印件;提取人一类银行卡;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网点受理审核-归集提取管理平台审批。
4、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网上办事: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阳公积金网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南阳市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办事指南、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