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 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组合贷款偿还方式详见全文。
南阳市组合贷款偿还:
借款人可自主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
借款人应在组合贷款合作商业银行开设一般银行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使用同一个还款账户的,应分别按照市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各自贷款所占的份额比例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当借款人的还款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时,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日由市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各自约定。
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按照《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南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逐月冲还贷、提前部分还贷、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等业务。
组合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提前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借款人提前偿还商业贷款应按照商业银行的规定办理。
借款人在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均已全部结清本息之后,方可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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