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至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3、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回收企业
南阳市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阳市龙升工业园区龙升大道与1号路交叉口向西路北300米路北。
南阳康卫集团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康卫大道北400米
南阳福德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原电石厂院内)
南阳天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前湾村312国道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