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时间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纳方式
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另一种方式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缴纳地点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以车船的登记地为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代收车船税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委托代征车船税的,以受委托的部门或者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缴纳费用
一、车船税各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采用车、客车和摩托车的应纳税额=辆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二)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应纳税额=整备质量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三)机动船舶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四)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50%
(五)游艇的应纳税额=艇身长度×适用年基准税额
二、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适用年基准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