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随旅游团出入香港或者澳门。
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两张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一次团队旅游签注20元,二次团队旅游签注40元。
办理地点
1、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北区3号楼2楼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受理所有出入境证件,地址位于南阳市南都路和范蠡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联系电话:037761220603
2、南阳市中州路金玛特对面向东200米中建小区西侧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受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请,其余的证件均到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北区3号楼2楼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
联系电话:037760379760
3、南阳市仲景路与光武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受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请,其余的证件均到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北区3号楼2楼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
联系电话:037783661066
4、南阳市独山大道与范蠡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受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请,其余的证件均到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北区3号楼2楼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
联系电话:03776152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