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月。
个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个税缴费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
1、全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6000元的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520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6920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31920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52920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85920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81920
(经营所得适用)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
税率 (%):5
2、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税率 (%):10
3、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税率 (%):20
4、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税率 (%):30
5、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税率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