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双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
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各两张(免冠蓝底2寸)
办理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地点
宛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阳市张衡东路宛城区服务大厅
卧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新华西路298号
南召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召县城关镇健康路3号妇幼保健院内
方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183号
西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峡县伏牛西路599号政务服务中心
镇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内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内乡县城关镇教育路66号县民政局院内
淅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淅川县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社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西段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唐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唐河县龙山路南段唐城怡景大门口
新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野县汉城街道汉城路政务服务中心
桐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桐柏县工业路市民之家一楼
邓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邓州市穰邓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侧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不收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