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线上办理:河南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
南阳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南阳市范蠡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5楼
卧龙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县)梅溪街道新华路369号卧龙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宛城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号C1室(窗口)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公告期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