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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对象是什么呢?
省卫生健康部门开发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2月20日在部分省辖市试用,2月21日全面上线。
健康申报入口:http://xgfy.hnwsjsw.gov.cn/h5/view/wgry/personalapply.html
(一)所有在省内居住14天以上、纳入居住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跨县以上返岗复工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的人员,应办理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其他人员自愿办理。
(二)持有省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纳入其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可凭证入住小区、正常出入。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不得对其采取留观、劝退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扩展材料
通知明确,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参加集体返岗复工人员数量和人员名单,提交给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出行时间顺序和服务能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分时段办理计划,实行集体预约办理,通知申报人按照预约时间到基层医疗机构接受现场健康评估。未接到预约通知或提前到达的,基层医疗机构不予受理。对个人分散出行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