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享南都 暖冬欢购月” 12月首批南阳市政府消费券已发放完毕,成功领券人员需在7天内核销使用,否则,消费券将过期作废。
2024南阳暖冬欢购月消费券活动规则
抢券时间
2024年12月2日10:00-24点
核销时间
2024年12月2日-12月8日
活动对象
定位在南阳地区的爱南阳APP实名认证客户
活动内容
客户登陆爱南阳APP,进入“惠享南都·暖冬欢购月”活动页面有机会领取政府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微信卡包查看)。
活动期内,每人可领1张消费券(三选一),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使用方式
消费者到政府消费券活动可用商户到店消费时,选择微信支付,消费订单金额符合条件,即可直接抵扣,完成核销。每笔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政府消费券,不可叠加。
活动细则
1、消费券自到账之日起7天内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消费券,事后不补发。
2、同一登录账号、同一手机号、同一终端设备号或其它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情形,均视为同一用户。
3、政府消费券核销商户必须为本次政府消费券指定商户。
4、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及兑换现金、不可作为充值卡充值,严禁套现。消费券不得拆单使用,每笔消费限核销一张消费券。
5、活动过程中,如用户出现或涉嫌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获取抽奖次数、利用不正当手段盗刷平台奖品及消费券等),平台有权撤销用户的活动参与资格、奖品领取资格及消费券使用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收回用户已经获得的奖励权益(包含已消费部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6、如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整笔订单退款且发生退款时所使用的消费券仍在核销有效期内,则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以及已使用的消费券(有效期不予延长)。如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退回部分消费券,在有效期内能继续使用,使用规则符合消费券限定规则即可,退款时所使用的电子券已过核销有效期的,则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消费券不予退还。
7、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相关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奖励方式等),具体情况以活动主办单位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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