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931.7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23.6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3186.35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18.64元。详见全文。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之规定。
确定2022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931.7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23.6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3186.35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18.64元。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其缴存额原则上不得下调。
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调整工作,各管理部在征得本人意见前提下,由管理部专管人员进行网上操作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起至9月1日止,期间,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调整申报时间,且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2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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