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首次到我县“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
西峡县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条件:
对首次到我县“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同等待遇。
加大事业单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力度,对引进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对教育、卫生系统新引进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3年劳动合同,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对我县医院新引进的全日制一本医学类本科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3年内给予每月800元生活补助。
2、所需材料:
(1)《青年大学生补助申报表》、《南阳市引进(培养)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
(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企业的工资发放证明。
(6)在企业参保的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上一年度纳税凭证。
3、办理流程:
(1)集中申报。每年4月、10月集中受理,重点企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南阳市诸葛英才智慧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向所在企业提交审核,企业对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提交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核。教育卫生系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进行线下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提交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核。
(2)资格审核。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研究审定。初审通过的,由县人社局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社会公示。研究审定后,将拟享受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西峡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后,及时将资金直接拨入申请人银行帐户。
4、办理地点:西峡县电厂路156号 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院内西边二楼)
5、咨询电话:0377-8398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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