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已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职工被单位重新录用,可办理个人账户启封。
邓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办理攻略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十九条。
【2】办件类型:其他行政事项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办理条件:
1、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已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职工被单位重新录用。
【5】办件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启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邓州公积金】可获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入口、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