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进行残疾人证新证申请,填写《办证申请表》,提交至属地残联受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一年以上相关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原件)
7、申请人为精神、智力及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3张2寸白底彩照及电子版照片到大厅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2)受理:县级残联按照残疾人鉴定表评定结果进行受理;
(3)公示:通过户口所在地社区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4)制证:根据镇、街道反馈的公示结果报告单进行出证(卡);
(5)发证:本人持回执单、身份证到场领取;代领人持回执单、残疾人的身份证到现场领取;邮政快递(申请人提供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