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唐河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发布,具体可燃放时间及区域见正文。
可以。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一)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2025年1月28日(除夕)17时至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025年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时至23时;
(四)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城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售)四至范围:
南到伏牛路、北到上海大道、东到公主路、西到凤山路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化工园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车站(含车站广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区域;
(八)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
(十)山林、森林公园、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以及周边建筑物小于10米的狭小空间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
(十二)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由相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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