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省2025年定向选调生录用后,省直选调生由录用单位进行安置,省辖市市直选调生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工作。
河南省2025年定向选调生分配安置政策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省直选调生由录用单位进行安置,省辖市市直选调生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个人意愿、专业背景及相关单位编制、职数空缺情况,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工作。分配安置情况统一造册登记报省委组织部。
(一)基层锻炼。选调生到岗后,可结合对口关系等,安排到乡镇(街道)进行为期2年的基层锻炼(第1年为试用期),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中,省直选调生第1年到村任职(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第2年到乡镇(街道)机关锻炼(挂任党政班子副职或相应职务);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基层锻炼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累计不超过3个月。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本人愿意在基层工作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省直选调生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可留在乡镇(街道)或县级机关工作;市直选调生报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可留在乡镇(街道)工作。留任基层工作的要及时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二)任职定级。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会同相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服务年限。省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基层锻炼时间。
(四)后续管理。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省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省辖市市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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